2018年2月4日 星期日

給錢不如給房?透過不動產移轉資產 小心代價更高

「房地合一」新制上路,課稅條件已經變更,在不動產移轉時還要加計「土地增值稅成本」,透過「不動產」做財富傳承,若不先考量稅負規劃,代價可能更高。

中國信託舉例,曾經有位客戶為避免將來課徵遺產稅,先將房子過戶給兒子,但因為事先沒考量稅務問題,因此繳納了比預估遺產稅還高的贈與稅及土地增值稅,且兒子因為贈與取得房子,出售時,房地合一稅的計算成本為「贈與時的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定現值 (一般都遠低於市價)」,非真實的價值(市價),也就是說,這筆房產因為成本低,在出售時「可能會被國稅局認定」有較高的售屋所得,而被課徵一筆為數不低的房地合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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