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3日 星期三

家人過世 記得代報綜所稅

 


📖家人過世 記得代報綜所稅
在納稅義務人死亡當年度,除非綜合所得總額太低,未達當年度規定的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合計數,否則仍有辦理綜所稅結算申報的義務,代為申報順序如下:
1⃣配偶
2⃣同一申報戶的受撫養親屬
官員表示,無論是由配偶或受扶養親屬負責申報,在節稅金額上都有優勢,死亡人原有的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皆可以按照原有的權益,全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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