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0日 星期日

商業法院設立 拚本會期修法

📖「商業事件審理法」立法的主要原因:
1.第一重點是「時效性」;
2.第二,在於商業法庭專業性的要求;
3.第三,現代許多事務是由商業決定法律,因為商業行為有時跑得比較快,有商業法院也可彌補、協助法律之不足;
司法改革,除了公平公正及正確的核心不變外,判決的時效性,一直改革的重中之重;
因為遲來的正義,通常都不是正義,或者是意義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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