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8日 星期五

洗錢防制,四個簡政便民

行政院指示金管會針對洗錢防制作業採取四大簡政便民措施,包括:
一、無摺存款50萬以下交易,銀行已有資料且認識客戶,不須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核對;
二、自行客戶以轉帳方式存入自行無摺存款者,因金融機構已有客戶資料,無須再請客戶填寫資料;
三、辦理繳納稅款、規費者,不適用洗錢防制規定;
四、多數金融交易都是正常交易活動,洗錢防制措施應便民並符合比例原則。

[摘自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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