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5日 星期五

學童沒飯吃,張淑芬:政府有看到人民真正需要?

捐贈給合法的公益社團及財團法人組織,或捐贈給經主管機關登記立案成立的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及捐贈給依法成立的公益信託,皆可拿來抵稅,但扣抵額度以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的20%為限。鼓勵企業除營利之外,也不忘多捐助。

[摘自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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