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6日 星期二

APG評鑑前夕,洗錢防制法火速三讀

立法院2日火速三讀修正通過《洗錢防制法》、《資恐防制法》,重點在於強化金融機構內稽內控的法遵規範,金融機構若違反相關規定,最高可處1,000萬元罰鍰。
修法主要內容強調,金融機構及指定的非金融事業或人員,應以洗錢與資恐風險業務規模為基礎,建立洗錢防制內稽內控制度。

[摘自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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