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30日 星期一

遺產稅申報 留心八大疏漏

漏報遺產稅最常見的八種情形,包括: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贈與特定人的財產、銀行保管箱內物品價值、重病期間領取的現金、生前投資公司的股東往來債權、死亡日止的應收利息等債權、保單、生前買入但未辦移轉登記的不動產、汽機車等。
上述應在被繼承人死亡的次日起六個月內,依法完成申報,如無法於期限內完成申報,可在期限屆滿前,以書面向國稅局申請延期,並以三個月為限。

[摘自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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