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2日 星期四


 







📺土地借名登記衍生之稅務問題:
📌名詞定義:
🎈出名人:出借名字的人就是產權上的所有人;
🎈借名人:向他人借名字的人就是出資取得財產的實質人;
📌稅負影響:借名之不動產出售
🎈出名人稅負:出名人依照不動產出售的相關規定納稅;
🎈借名人稅負:因未取得土地所有權,所執僅是土地登記請求權,其出售所獲增益,自非屬出售土地之交易所得,尚無從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6款規定免納所得稅。換言之,借名人依財產交易所得納稅;
小結:借名土地出售,將被扒兩層稅負,但前提是稅官發現該借名登記的事實!😂


 







📺房屋租不同行業 房屋稅稅率有別,您知道嗎?

📌住家用:自住1.2%、單一自住1%;
📌非住家非營業用:空置房屋或是補習班等非營業場所2%;
📌「營業用」及診所、執行業務事務所用3%;


 

📺行政院會113年9月12日通過《土地稅法》、《使用牌照稅法》、《菸酒稅法》三稅法修正草案,摘要如下:

🎯修改重點:裁罰採固定比率修改為彈性比率;

🎯修法理由:裁罰僅是手段非目的,授予稽徵機關裁量權,針對情節輕微案件,可以較低罰則處罰。


#惠民政策
#稅法修改裁罰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