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5日 星期五

付賠償金代扣稅款 禁列費用

公司因侵權行為給付國外營利事業賠償金,依法代扣的稅款是國外營利事業應負擔的稅損,所以不得列為該國內公司的損失費用。


104年甲公司因侵害日商株式會社的註冊商標權,依和解協議書內容須賠償和解金2,500萬元,甲公司應依規定扣繳稅額500萬元,該公司除申報其他損失-侵權和解金2,500萬元外,而這500萬應為甲公司依法代扣的稅款,是國外營利事業應負擔的稅損。

2018年1月4日 星期四

稅務資訊交換 訂定識別碼

財政部訂定「稅務居住者識別碼」將用於未來稅務用途資訊的蒐集、交換、辦識及歸戶,並即將加入全球追稅行列。


預計2020年,能在國際間交換稅務資訊時,對方也能清楚掌握稅務資訊,包刮是否有逃漏稅的問題。

防洗錢 金管會盯上「三O」


根據法務部的評估報告,最容易被利用為洗錢路徑的行業別,包括本國銀行、境外金融業務及公司型態等三大類。
金管會為了加強推動洗錢防制法,在2018年又再度加強境外金融業,主要以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OIU)及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OSU)。

2018年1月3日 星期三

保險避稅? 沒弄懂付更多


換要保人屬於贈與的情況依據:依保險法規定,要保人所繳納保險費累積之權利價值屬要保人所有,本案甲君變更要保人為子A君及B君,相當於把2015年以前繳納保險費累積之權利價值無償讓與子A君及B君,符合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條規定之贈與要件。

借人頭避累進稅 補帶罰

合法納稅是有所得者應進的義務,唯有透過合法合理的節稅措施處理,才是王道!

南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利用他人名義分散所得,藉以規避累進綜合所得稅,如經查獲,該分散所得及相對的扣繳或可扣抵稅額均屬分散人所有,將一併轉正歸戶,並補稅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