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5日 星期五

付賠償金代扣稅款 禁列費用

公司因侵權行為給付國外營利事業賠償金,依法代扣的稅款是國外營利事業應負擔的稅損,所以不得列為該國內公司的損失費用。


104年甲公司因侵害日商株式會社的註冊商標權,依和解協議書內容須賠償和解金2,500萬元,甲公司應依規定扣繳稅額500萬元,該公司除申報其他損失-侵權和解金2,500萬元外,而這500萬應為甲公司依法代扣的稅款,是國外營利事業應負擔的稅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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