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厚德載物:「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源於周易,意指:天(即自然)的運動剛強勁健,相應于此,君子處世,應像天一樣,自我力求進步,剛毅堅卓,發憤圖強,永不停息;大地的氣勢厚實和順,君子應增厚美德,容載萬物。寓意:君子應該像天宇一樣運行不息,即使顛沛流離,也不屈不撓;接物度量要像大地一樣,能承載萬事萬物。據以作為創立事務所的理念,持續不斷的學習、謙卑、服務人群。
2017年1月7日 星期六
獨資經營之執行業務者及其他所得業者不能列報負責人薪資支出及伙食費用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臺南市王小姐來電詢問,獨資經營之事務所,在計算執行業務所得時,是否能列報負責人之薪資支出及伙食費?
國稅局說明,執行業務者,除聯合執行業務者已於契約內訂定,其薪資得在不超過同業通常水準核實認列外,不得於其事務所列報薪資支出。至於執行業務者本人日常之膳食費,係屬於個人的生活費用,在計算執行業務所得時,亦不得列支伙食費。此外私人辦理之補習班、幼兒園、養護、療養院(所),不符合免稅規定者,亦適用上開規定。...
該局日前查核某記帳及報稅代理人事務所申報案件時,發現該事務所,列報負責人薪資支出76,000元及伙食費18,000元,但經查該事務所係獨資經營,雖以事務所名義對外營業,實際上仍屬個人之事業,並自負盈虧,依規定不得列報負責人薪資支出及伙食費,故剔除該筆薪資支出及伙食費並依規定補稅。
~摘錄自[財政部南區國稅局]106.1.6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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