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7日 星期六

水電費公用事業發票兌獎變簡單了!

 
 



 
 
 
 
 
 
 
 
 
 
 
 
 
 
 
個人使用「載具」索取電子發票的中獎機率變大了,趕快去辦理載具吧!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表示,水電費公用事業發票若中獎,除可使用小額中獎(1000元5獎、 200元6獎,以及無實體電子發票2000元專屬獎)直接匯入扣繳帳戶外,未來還可持[公用事業掣發之載有載具識別資訊兌獎聯]至郵局兌獎,無須至四大超商列印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


該所並進一步說明,配合該項措施,財政部業已修正發布統一發票給獎辦法,並自公用事業產製抬頭為106年3月之繳費通知單或已繳費憑證開始適用;同時財政部也增加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項(105年每期開獎組數為10組一百萬元及8000組兩千元)組數上限,一百萬元與兩千元獎項由原本20組及8000組,分別提高至30組及1.6萬組,該所呼籲民眾多使用載具索取電子發票。
 


~摘錄自[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106.1.6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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