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8日 星期日

花51元臉書登廣告 國稅局約談

現在有很多企業獲民眾會在臉書刊登廣告,但是要注意跨境電商在台賺取的廣告費必須繳稅,登廣告的人也必須依法扣繳及申報。先前有位民眾花51元在臉書登廣告,卻因逃漏稅被國稅局約談。


台北國稅局表示,透過台灣廣告代理商刊登廣告,會取得發票;但如果外國企業在台沒有固定營業場所及營業代理人,我國企業在付廣告費時,外國電商不開發票,台灣企業就必須依法替外國企業扣繳20%的稅款。

國稅局官員表示,雖然跨境電商總部在國外,但國稅局會努力掌握相關資料,從金融機構的金流及網路資訊流下手,從付款端回溯追查,不僅是登廣告,包括關鍵字行銷、粉絲專頁等,只要有賺台灣人的錢都要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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