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1日 星期三

樂陞案/民事賠償 恐怕免不了


















獨立董監事在行使其權責之際,法律上很難舉證其有「故意犯行」而構成刑事責任,但民事「過失部分」,若要證明自己沒有過失,則舉證責任在獨立董監事身上,顯然難度很大,若樂陞案的獨立董監事最終需負民事賠償責任,不論賠償比例為何?

均可以強化現行上市櫃公司僅有「花瓶功能」的獨立董監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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