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厚德載物:「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源於周易,意指:天(即自然)的運動剛強勁健,相應于此,君子處世,應像天一樣,自我力求進步,剛毅堅卓,發憤圖強,永不停息;大地的氣勢厚實和順,君子應增厚美德,容載萬物。寓意:君子應該像天宇一樣運行不息,即使顛沛流離,也不屈不撓;接物度量要像大地一樣,能承載萬事萬物。據以作為創立事務所的理念,持續不斷的學習、謙卑、服務人群。
2017年1月12日 星期四
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方案之適用範圍及應填發憑單情形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方案已於103年1月8日施行,採行「原則免填發,例外予以填發」之作業,即憑單填發單位原則上「得免」於每年2月10日(每年1月遇連續3日以上國定假日者填發期間延長至2月15日)前填發所得憑單予納稅義務人。
該局說明,105年度各類所得適用免填發憑單之範圍,應符合下列情形:
一、憑單填發單位於106年2月6日前向稽徵機關申報之105年度所得免扣繳憑單、扣繳憑單、股利憑單及相關憑單。
二、 所得人為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含境內居住之國人及外僑)。
該局指出,除納稅義務人要求填發憑單外,下列情形仍應依現行規定主動填發憑單:
一、 憑單所載的所得人為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執行業務事務所、信託行為之受託人。
二、納稅義務人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三、 憑單填發單位逾期(106年2月7日以後)申報或更正的憑單。
四、 憑單填發單位有解散、廢止、合併、轉讓、裁撤或變更的情形,所申報的憑單。
五、其他不符合前揭適用免填發範圍的憑單。
該局呼籲,符合適用免填發憑單之納稅義務人如要求填發時,憑單填發單位仍應填發,且應提供納稅義務人多元且便利之申請及收受憑單管道,以維納稅義務人權益。
~摘錄自[財政部南區國稅局]106.1.12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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