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6-4
稅制改革的目的基於「租稅公平」並促使「財富合理重分配」,對於政府稅制改革的作為,給予按讚!
1. 富人稅:綜合所得稅累進稅率最高達45%,且股利可扣抵稅額減半;
2. 房地合一稅:改變其課稅基礎,避免投機資金大批湧進,實現漲價歸公;
3. 反避稅條款:避免利潤藏於海外,債留台灣的不合理現象,相關配套措施完備後,預計2018.1.1才有可能施行;
4. 遺產、贈與稅:合理的稅率調高,將使每一個世代立於公平的競爭基礎之上,這是政府應該做的事;
5. 雙重國籍的改革問題:台灣允許雙重國籍,此也是助長富人投機的根本原因之一;
相關連結詳:
四稅制變革 衝擊高資產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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