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4日 星期六

保費申報列舉扣除額 掌握四大事項好節稅
















20160515-3
 
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保險費申報「列舉扣除額」的注意事項,還有用的資訊,值得分享!

1.      保險費列舉扣除額上限為每人每年2.4萬元:若金額未到達,則以實際支出額核實認列。但是全民健保的保險費補充保費,可以全數扣除,不受2.4萬元保險列舉扣除額限制。
2.     人身保險範疇皆可計入列舉扣除額
3.     「要保人」及「被保險人」須同一申報戶
4.     扶養親屬對象有限制:只限「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才能視為被保險人的保險

 相關連結詳:保費申報列舉扣除額 掌握四大事項好節稅

https://www.facebook.com/www.humble.tw/
http://line.me/ti/p/%40humble.tw
http://www.humble.tw/
#厚德載物
#會計師
#會計師事務所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