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4-1
「海淘族」注意 網購頻繁要稅,行政院於20160421通過關稅法第49條加註修正案,未來等立法院通過後就可以實施,主要的變動摘要如下:
1. 課稅對象:個人每月進口收受二次,或半年達六次以上者,即便快遞貨物完稅價格單次均在3,000元以下,也無法享有免稅優惠;
2. 海關增設電子商務貨品專用的報關通道:以便稽查化整為零的逃漏稅行為;3. 下調快遞貨物完稅價格單次3,000元的免稅門檻;
提醒注意海淘族,未來針對網購可能被課稅的相關變革資訊~
相關連結詳: 網購頻繁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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