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8日 星期三

企業秋節送禮 留意報稅眉角

 



📖企業秋節送禮 留意報稅眉角
根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交際應酬、酬勞員工用途的貨物,進項稅額不可申報扣抵,因此實務上來說,對於節慶賀禮,會有好幾種處理情形:
1⃣以購買、產製或進口供銷售的貨物轉作酬勞或贈品等用途
應視為銷售,開立發票給自身,其扣抵聯註記作廢
2⃣購買的貨物僅供自用,且未申報營業稅進項扣抵
免視為銷售,毋須自開發票
👉重點在於該禮品原本是否為銷售用以及是否申報進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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