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9日 星期二

延分期繳稅 適用資格放寬


📢延分期繳稅 適用資格放寬
財政部昨(28)日表示,預計30日將發布修正「延分期繳稅審核原則」,包括兩大重點:
1⃣放寬營利事業適用資格
✅原為自2020年1月起任「連續兩個月平均」營業額較比較基準減少達15%
✅未來將新增2020年1月起「任一個月」營業額較比較基準減少15%,也可適用
2⃣針對申請過延分期繳稅的納稅人
✅納稅人先前已申請過延分期繳稅,結果因三級警戒導致繳稅有困難時,可再度申請延分期
‼原本申請延期者,原則上僅能再申請延期,不能改申請分期,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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