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8日 星期四

疑洗錢案件,記帳士應盡速申報

「記帳士暨記帳及報稅代理人防制洗錢辦法」修正案,明定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對明顯重大緊急的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案件,應盡速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申報方式可以傳真或其他方式,並經法務部調查局回復確認收件。

[摘自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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