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0日 星期五

洗錢防制上路,出入境必記3大新規定

洗錢防制上路,出入境必記3大新規定:

1.攜帶超過新台幣10萬元:未申報也未經中央銀行核准,超額部分將從過去的暫存保管改成全部沒收。

2.可攜帶的黃金限額為2萬美元:除向經濟部國貿局申請輸出入許可證外,還須向海關申報,否則將處以罰鍰。

3.鑽石、寶石和白金:鑽石、寶石和白金等有洗錢之虞的物品,若非自用且超過新台幣50萬元卻未如實申報,也會被開罰。

提醒大家務必誠實申報,免得超額部分被沒入國庫。

[摘自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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