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8日 星期一

委託售貨 須按賣價開發票

委託代銷貨物應依合約規定銷售價格開立發票,而非依收款淨額開立發票,否則將背上短漏報銷售額、短漏報進項憑證二條罪名,遭行為罰與補稅罰二處罰。


甲公司透過乙平台銷售777萬餘元票券,但甲公司在結算申報營所稅時,卻減除應付給乙平台代銷的資訊服務費172萬餘元,以收款淨額605萬餘元開立統一發票,但南區國稅局認定,雙方交易為委託受託代銷關係,應依銷售金額開立發票。

財政部認為,甲公司銷售貨物,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並申報銷售額,且未依規定取得進貨憑證,逃漏營業稅額,違章事證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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