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除了「消費者保護官」可以捍衛消費者的消費權益之外,未來將會增設「納稅者保護官」制度:
1.
實施日期:106.12.28;
2.
納稅者保護官可以協助的內容:
A.
協助納稅者溝通與協調稅捐爭議;
B.
受理納稅者申訴或陳情,並提改善建議;
C.
於納稅者依法尋求救濟時,提供必要諮詢與協助;
D.
每年提納稅者權利保護工作成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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