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必須是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或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醫院者為限所就醫的收據;
2.
醫藥及生育費受有保險給付者,需要自費用中扣除;
3.
可扣除項目包括:含掛號費及部分負擔;
4.
前提:需要與醫療性質有關,若涉及美容、膳食費、看護費及照護費均不能作為費用扣除;
搜尋Line ID:@humble.tw
搜尋Facebook《厚德載物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按讚,分享日常生活中的財稅資訊!
http://www.humble.tw/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