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7日 星期四

公司法修法挺新創 提供業者運作彈性




















1.     預計立法修法完成日期:106.12.31
2.     公司法修法主要變革:
A.        減少企業經營亂象及紛爭,並提高罰則至NTD240萬元:董事長拒召開股東會、公司不提供帳簿表冊、違反股東會議事規則等;
B.        鼓勵新創事業:包括無面額股、特別股、公司債發行以及盈利分派次數;

潮流調整法令,法令順應潮流!


搜尋Line ID@humble.tw
搜尋Facebook《厚德載物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按讚,分享日常生活中的財稅資訊!
http://www.humble.tw/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