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7日 星期二

台紙啟示錄…速修公司法



















公司法此次修法,著眼於解決現行企業經營現狀所面臨的問題:
1.     董事長專權,導致作為或不作為;
2.     董事選舉及解任;
3.     監察人權限部分;
4.     強化公司治理:設置董事會秘書;

除了對於現狀問題的考量外,更應有全盤的規劃,避免顧此失彼,成效不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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