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5日 星期三

強化公司治理 擬限縮獨董兼任家數













董事會因為:

1. 決策錯誤;
2. 協助董事長進行背書;

導致公司或投資人蒙受重大損失時,獨立董事除在董事會會議記錄中明確表示「反對意見」並作成「書面記錄及決議」外,其責任不會有差別;

若董事長被判刑,董事會成員將很難置身事外,屆時應該找不到人想當獨立董事,而非僅是限制個人擔任獨立董事的公司家數問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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