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針對日商百尺竿頭收購樂陞案破局一事,火速增訂進行亡羊補牢的「樂陞條款」,雖不滿意,但總比不作為來的好!
最主要的外部規範,來自於以下兩部分需要擇一具備:
1. 出具公開收購人具有履行支付收購對價能力之確認書:由具有證券承銷商資格之財務顧問或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查核簽證業務之會計師採行合理程序;
或2. 履約保證書:由金融機構提供履約保證,若最終收購方無法完成收購,則需要由進行履約保證的銀行執行收購責任;
相關連結詳:樂陞條款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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