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0日 星期二

房屋無償出借營業 仍須報稅














20160920-2

房屋無償出借他人(指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以外的個人或法人),相關規定:

1. 供營業用:出租人需要申報租金收入;

2. 非供營業用:出租人免申報租金收入之條件

甲、 雙方需簽訂租約、確實為無償且需經第三方公證;
乙、 不得有公司於該地設籍之情事;

非常實用的資訊,供出租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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