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5-1
針對光洋科技(股票代碼:1785)爆發員工盜賣黃金及財報不實部分,摘要分析如下:
1. 內線交易的疑慮:內部人員可能涉及證券交易法第157-1的內線交易問題;
2. 相關人員的民事賠償責任及刑事責任部分:A. 相關人員:
一、發行人及其負責人。
二、發行人之職員,曾在財務報告或財務業務文件上簽名或蓋章者。
三、該有價證券之證券承銷商。
四、會計師、律師、工程師或其他專門職業或技術人員。
五、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受僱人。
B.
民事賠償責任:證券交易法第20-1條、第32條;
C.
刑事責任:證券交易法第171條、172條、173條、174條、174-1條;
針對相關人員於事件爆發之前紛紛請辭走避一事,是值得思考的問題!負責人及相關公司內部人及外部仲介機構人員的法律責任是非常重的,不得不慎~
相關連結詳:光洋科員工盜賣黃金 董座作假帳請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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